一、專項斗爭的時間是怎么安排的?
2018年1月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發出《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》。至2020年底結束,為期三年。
二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是什么?
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,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,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,事關進行偉大斗爭、建設偉大工程、推進偉大事業、實現偉大夢想(三個“事關”)。
三、這三年工作的重點分別是什么?
2018年:嚴態勢,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。
2019年:攻案件,提升群眾滿意度。
2020年:建機制,取得壓倒性勝利。
四、有哪五項工作措施?
摸線索,打犯罪,挖“保護傘”,治源頭,強組織。
五、掃黑與打黑有什么區別?
“打黑”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,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。“掃黑”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、鞏固執政基礎、加強基層政權建設、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,在更大范圍內,更全面、更深入的掃除黑惡勢力,不但要打擊犯罪,還要打擊違法行為。“掃黑”更加重視綜合治理、源頭治理、齊抓共管。
六、什么是黑惡勢力“保護傘”?
“保護傘”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,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,或包庇、縱容黑惡犯罪、有案不立、立案不查、查案不力,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,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。
七、舉報方式是什么?
全國舉報電話是010-12389。
東營區舉報電話:12309
八、候選人聯審機制是什么意思?
在村“兩委”換屆中,組織部門協調政法、紀檢、信訪等8個部門組成聯合審查組,對候選人進行資格把關,把黑惡勢力擋在門外。
九、村“兩委”換屆建立“負面清單”是什么意思?
意思是具有這10個方面負面行為的人員不能進“兩委”班子:
1、被判處刑罰、現實表現不好的;
2、欺壓群眾、橫行霸道、群眾反映強烈,涉及“村霸”村鬧、宗族惡勢力、黑惡勢力的;
3、參加邪教組織,從事地下宗教活動,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;
4、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超過有關任職限制期限,以及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;
5、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、威脅、欺騙、賄賂等違法手段參選的;
6、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、蠱惑群眾上訪,影響社會穩定的;
7、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;
8、道德品行低劣,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;
9、原村(社區)干部近3年內被責令辭職和民主評議連續兩次不稱職的;
10、患有嚴重疾病,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。
十、什么樣的組織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?
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有四個方面的特征:
1、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,人數較多,有明確的組織者、領導者,骨干成員基本固定;
2、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,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,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;
3、以暴力、威脅或者其他手段,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,為非作惡,欺壓、殘害群眾;
4、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,稱霸一方,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,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,嚴重破壞經濟、社會生活秩序。
十一、什么是“惡勢力”組織?
《刑法》這樣解釋:經常糾集在一起,以暴力、威脅或者其他手段,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為非作惡,欺壓百姓,擾亂經濟、社會生活秩序,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,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。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,糾集者相對固定,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、故意傷害、非法拘禁、敲詐勒索、故意毀壞財物、聚眾斗毆、尋釁滋事等,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、組織賣淫、強迫賣淫、販賣毒品、運輸毒品、制造毒品、搶劫、搶奪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、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、交通秩序以及聚眾“打砸搶”等。